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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山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
| 发布时间:
2007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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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ty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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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广东省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和《江门市2007年初中学业招生考试方案》等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三个面向”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宗旨,以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注重学生的发展过程,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既要体现对学生的基本要求,又要充分体现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 (二)把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突破口。逐步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强化素质教育导向,全面衡量初中毕业生发展的状况。评价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实施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要突出评价内容的多元性、评价方式的多样性和评价功能的激励性,扩大评价的涵盖面,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思想品质以及多方面潜能发展的过程。 (四)在实践中探索和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逐步构建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规范有效地选拔各类高一级学校新生的评价体系,形成保障素质教育全面实施的长效机制。 二、评价内容与评价 (一)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有关基础性发展目标为依据,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七个方面。 (二)评价。 评价包括评价结果、综合性评语和实证资料三个部分。 1、评价结果。采用等级制,即分为A(优)、B(良)、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等级不设定比例。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D级(待合格)时要极其慎重,尤其是对“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一项的评价,要严格依照有关评价标准进行,且能做出清楚明确的解释。 2、综合性评语。包括学生自我评语和教师综合性评语。 3、实证资料。个人特长及获奖情况记录等。 具体评价内容、标准及说明见附表(一)。 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能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C级及以上等级为合格),同时也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一是用于划定招生学校最低录取标准。其中,省一级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标准为综合素质评价C级以上;二是在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同等的情况下,综合评价等级高者优先录取;三是作为保送生条件之一。 综合素质评价完成后,应及时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 三、评价方法 (一)成立组织机构。 1、市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并监督评价过程,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各镇、校分别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校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镇领导小组一般由5至7人组成;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委员会由学校校长、政教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7至9人,人选由学校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经公示后报镇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要报教育局备案。 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操作程序,指导各班级的评价工作,监督评价过程,认定评价的结果,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价中的偏差,保证评价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初中毕业年级每个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科任教师在该班的任教时间不少于一年),每个小组的成员不少于3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评价小组成员名单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委派并公示。班级评价小组负责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工作。 (二)具体做法。 1、自我评价。学生本人对自己三年来的表现和发展情况进行评价,只打分,不写自我评语。具体由学生本人在《台山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分表》(表一)中“自评”栏中填报。 2、学生互评。由全班学生或全班学生分若干小组(一般宜在4个组以内),采用无记名的民主测评或分组讨论议定的形式,对本班或本小组成员的各方面日常行为表现分别进行等级评价。具体由各小组在《台山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分表》(表一)中“互评”栏中填报。 3、班级评价。班级评价小组(教师组)应认真查阅学生的有关资料,综合分析研究学生的日常表现、成长记录、每个学期的考试考查成绩、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和同学评价等相关信息,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对全班每个学生客观、公正地作出等级评价,并写出综合性评语。对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等方面的表现评为D级时应极其慎重。具体由班级小组在《台山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分表》(表一)中“班级评价”栏中填报。 班级评价过程可采取“先合议,再合定”的办法,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定等级,对评定意见分歧较大的学生应交由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审核最终确定。班级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的阶段性评价,记入学生个人档案,并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参考。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结果为A级的应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接受并记录学生的质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A”级。 ①常有抄袭作业的现象或考试作弊的; ②非特殊情况,考试及考核的科目有不及格现象的; ③公然顶撞、辱骂、威胁师长的; ④破坏公物、有偷窃行为或以非法手段侵占公私财物的; ⑤打架、斗殴、欺负同学、勒索他人钱物的; ⑥经常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和安排的值日,拒不参与小组或班级合作学习与交流活动的; ⑦无故迟到、早退次数较多,或有旷课现象的; ⑧无故不参加社区公益劳动或无社会实践活动记录的;综合实践活动课成绩不合格的; ⑨初中期间,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曾被公安机关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的; ⑩常涉足营业性舞厅、电子游戏机室、网吧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的。 5、第三学年受到“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或被行政、刑事拘留、或受到刑罚处罚者,评为D级。 (三)监察与投诉。教育局、镇、校三级对学校评价工作进行监察。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向学校监察小组举报和投诉,学校监察小组负责调查与处理,无法处理的,要及时向镇领导小组汇报,并在接到投诉后一周内作出答复。 四、表格填报 (一)《台山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分表》(表一)。 此表是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础表,每人一式一份,分别由学生本人、班小组和班级教师评价小组填报。先由学生本人在表中相对栏目中,根据自己本人表现情况自我打分评定。在学生本人自评完后,再由班级小组进行互评。班小组互评完后,最后交由班级教师小组对每个学生客观、公正地作出等级评价。表中各栏评价均用打分形式完成。表中评价内容各栏相关数据与证据(举例)作如下说明。 1、“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栏。 ⑴ 必须有学生在校三年的班主任期末评语等原始证据。 ⑵ 有反映学生在校三年的思想品质与公民素养,包括奖励或处分等原始记录。 ⑶ 有为集体争得荣誉的原始证据。如:校级或校级以上运动会、社会实践活动等。 ⑷ 有社区服务或社会公益活动、学校或班级劳动的原始记录。如:在初中三年中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区服务平均每学期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相关证明。 ⑸ 有担任学校、班级或小组干部,为同学服务的表现方面的证据。 2“学习能力”栏。 ⑴ 学习态度认真,有良好的学习习惯、不缺课、按时完成作业。 ⑵ 有原始的反映学生在校三年的阶段性的学业水平考试与考查成绩。 ⑶ 校级以上学科获奖记录或证据。 ⑷ 自主学习的能力。如有课外阅读的书目和笔记等。 ⑸ 探究性学习成绩、作品或成果。如科学实验研究报告等记录。 ⑹ 校本课程选修的出勤、活动记录。 3、“交流与合作”栏。 在学校或校外参加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有关任务的记录。如专题性调查研究,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等的记录。 4、“实践与创新”栏。 ⑴ 有初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习累计学分或成绩。 ⑵ 有体现其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信息技术搜集信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证据。如:研究性学习成果、社会实践活动方案设计等。 ⑶ 有说明或表达其创新与发现特长的作品及相关成果证明。 5、“运动与健康”栏。 ⑴ 有三年的体育与健康课考查成绩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东省中小学生体能素质评价标准》测试成绩和评价。 ⑵ 有学生平时体育锻炼活动记录和成绩记录,有良好的健身习惯的记录。 6、“审美与表现”栏。 ⑴ 有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艺术创作表现其审美情趣的作品。 ⑵ 有艺术表现性活动测评成绩原始记录。 ⑶ 有参加学校与校级以上艺术活动获得成绩与奖励的证据。 (二)《台山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表二)。 此表是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归档表,是基础表(表一)累总表,每生一式一份,由班主任负责填报,并对每生写出综合性评语,最后由学校加具意见,加盖公章。 (三)《台山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表三)。 此表由学校统一填报,一式三份。学校自存一份,上交招生办一份,基础教育股一份。同时用电子邮件报基础教育股(邮址tsjjg@163.com)。 (四)上述表格可在电子邮件中下载。邮址tsjjp@126.com.密码5516141。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4月为健全制度、成立机构和宣传动员的阶段。 (二)实施阶段。5至6月为全面实施阶段,评价工作在6月10日前结束。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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